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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不科學

第二百二十二章 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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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不科學:第二百二十二章 真相大白

    半個小時後。

    威廉·湯姆遜拎著洗好的土豆回到了馬車邊。

    此時的威爾已經準備好了鍋具和柴火,帶著徐雲麻溜兒的將土豆切塊入鍋,開始做起了晚飯。

    啪啪啪

    干硬的柴火在火堆里發出了清脆的崩裂聲,在空曠的森林裡顯得極其清晰。

    一旁的威爾則一邊哼著歌,一邊朝麵包上塗抹著豬油。

    沒錯。

    豬油。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

    西方人似乎不怎麼喜歡吃豬肉,他們的餐譜上常見的葷菜往往是牛羊和雞之類的禽肉。

    怎麼說呢

    這也算是個刻板印象吧。

    例如西班牙人就很喜歡吃火腿,伊比利亞火腿甚至是歐洲非常有名的一道特產。

    德國人則特喜歡吃豬腳。

    他們對豬腳的喜好程度達到了一個什麼樣的地步呢德國的麥當勞里都在賣豬腳,德甲比賽的足球場裡也能買到豬腳。

    所以你在看德甲轉播的時候,經常可以看到一手拿著豬腳,一手拿著啤酒的觀眾。

    豬腳這玩意兒在德國,基本上和沙縣拌麵一樣屬於國民菜品。

    還有羅馬尼亞人很喜歡吃豬的松板肉,也就是豬頸兩側的那部分肉,也就是所謂的「黃金六兩」。

    目前國內的大蒜有相當部分都是出口到的羅馬尼亞,被用於松板肉的烹製。

    至於英國呢

    英國有一道菜叫做黑布丁這玩意兒是一道葷菜,由豬血和牛血加上燕麥製成,在英國北部是一道很典型的早餐。

    因此同樣。

    在19世紀的歐洲,豬油也是一種常見的麵包作料。

    它的名字叫做油瀝,直到後來才被黃油代替。

    滋滋滋

    固體的油瀝在火堆的高溫下逐漸化成了粘稠的液體,浸潤了乾裂額麵包。

    一股豬油特有的香味也隨之撲面而來,讓徐雲不禁想到了小時候很喜歡吃的豬油拌飯。

    過了一會兒。

    湯姆遜用勺子攪了攪鍋底,覺得火候差不多了,便給威爾和徐雲各自裝了碗土豆湯:

    「威爾,羅峰,拿去吧。」

    威爾和徐雲各自接過木碗:

    「謝謝。」

    徐雲道完謝剛準備喝湯,忽然發現自己碗裡的咸燻肉明顯要比威爾的多一些。

    拿錯了嗎?

    見此情形。

    他不由看向湯姆遜,遲疑道:

    「湯姆遜先生,這」

    湯姆遜猜到了他的想法,依舊是一副沒啥波動的表情,說道:

    「你的昏迷多半是因為缺乏營養所致,手臂又受了傷,多吃一點肉是應該的。」

    「既然帶上你了那就要對你負責,這些東西不值多少錢,別再出其他狀況就好。」

    徐雲聞言,不由意外的看了他一眼。

    在後世的相關文獻上,湯姆遜一直都是個不苟言笑、非常高冷的形象,朋友也不算多。

    例如他的葬禮上,來賓總數只有15位,四桌麻將都湊不起來呢。

    結果沒想到。

    這個看上去很高冷的熱力學之父,本人的心地倒是意外的有些善良。

    不過這種二次元的金髮傲嬌感是怎麼回事呢

    隨後湯姆遜又給自己裝了碗土豆湯,用修長的手指掰開一小塊麵包,趁熱蘸起了湯汁。

    這種細嚼慢咽的動作配合上嘎吱嘎吱的篝火,隱約有種深色調的優雅感。

    真·紳士風範。

    至於一旁的威爾嘛,則就沒那麼文雅了。

    只見這個鄉下男孩呼嚕嚕的喝下一大口湯,毫無顧忌的用袖口抹了把嘴角:

    「真香!」

    湯姆遜見狀不由看了眼威爾,說道:

    「威爾,你這習慣可得改改了,等到了到了倫敦,這種行為在餐桌上可是很失禮的。」

    威爾嘿嘿的笑了幾下,像極了課堂上被老師點名的學生:

    「知道啦,湯姆遜先生。」

    湯姆遜這才點點頭,隨後他又想到了什麼,對徐雲道:

    「對了羅峰,我和威爾這次外出只帶了一頂帳篷,塞不進三個人。」

    「所以今晚你去睡馬車車廂,沒有問題吧?」

    湯姆遜和威爾乘坐的馬車是一架兩輪馬車,看上去普普通通,沒啥特點。

    其中車內可以坐兩人,車外頭的前室也就是馬夫坐的位置也可以做兩人,總計四人。

    車廂在扣除掉各類包裹後的空間並不大,**是不可能了,估計得坐著睡才能睡著。

    不過好在徐雲上輩子出差的經歷還算豐富,綠皮車青旅都曾經見識過幾次,適應性方面還是勉強過關的。

    因此他很快便接受了要睡車廂的現實,答道:

    「沒問題,湯姆遜先生,有個能容身的地方我就很感激了。」

    湯姆遜微微頷首,又拿起身邊的包裹放到腿上,一邊翻找一邊說道:

    「晚上車外沒有燈光,周圍又有很多枯樹枝和石頭,如果半夜要上廁所,可能在行動上會有些麻煩。」

    「所以我先借你樣東西,你可以拿它來照明,明天記得還我就行了。」

    徐雲下意識的點了點頭。

    在這個時代,能夠用於上廁所間隙照明的東西肯定不會是油燈或者火把,因為它們操弄起來太麻煩了。

    所以不出意外的話

    應該是火柴或者火摺子之類的東西?

    然而令他驚訝的是。

    片刻過後。

    湯姆遜從放在襠部的袋子裡,掏出了一個又黑又粗又硬的東西,握著它遞到徐雲面前:

    「找到了。」

    眼看徐雲有些發懵,一旁的威爾不由解釋道:

    「羅峰先生,這東西的使用方法很簡單的,只要握住它,然後上下用力就行了。」

    「喏,就這樣。」

    說著威爾接過此物,按住一個按鈕,將它稍稍一推。

    下一秒。

    一道強光立刻從中射出,直直的打到了對面的樹樁上。

    咔!

    威爾再次按下了開關,光線消失。

    只見他輕輕把這東西在空中拋了拋,對徐雲笑著道:

    「這東西叫做手電筒,價格不菲,一般人家裡可見不著它呢。」

    此時此刻。

    看著得意洋洋的威爾,徐雲很想對這個鄉村少年說一句話:

    我特麼當然知道這是手電筒

    但問題是

    為什麼它會出現在這個時間點????

    要知道。


    根據之前的情況判斷,如今的時間點應該是1850年左右。

    頂多頂多上下浮動一年,也就是1849-1851之間。

    而在後世,有個小學生都知道的知識:

    1879年,愛迪生發明了可以長期使用的電燈。

    可這時候愛迪生,特麼才三歲啊

    更別說手電筒還要在電燈泡出現之後,直到1938年,才會由康拉德·休伯特發明出來。

    換而言之

    這個副本里電燈發明,比原本歷史足足提前接近一百年!

    可按照當初徐雲在1665副本中所作的那些事,理論上應該是不至於產生這種後果的。

    二項式化簡也好,從胡克那兒搶來的彈性公式也罷。

    它們基本上都不會和手電筒搭上邊,涉及到的是其他一些領域。

    例如這個時代出現折射式望遠鏡啦、彈簧測力計啦、充氣娃娃之類的東西倒是有可能的。

    手電筒需要的一是電學知識,二是乾電池製取,也就是電極板的問題。

    這和小牛的關係真不算大

    俗話說得好。

    戲說不是胡說,改編不是亂編。

    推演也是要遵守基本氵基本邏輯的。

    十五分鐘後。

    眾人用餐完畢。

    湯姆遜去河邊洗碗,徐雲和威爾則留在現場搭帳篷。

    趁著湯姆遜消失的功夫,徐雲不由看向了威爾,問道:

    「威爾先生,你知道手電筒是誰發明的嗎?」

    「手電筒的發明人?」

    威爾微微一愣,旋即便答道:

    「他叫做格林伍德.麥克托米奈,一個英國人。」

    徐雲沉默片刻,又問道:

    「那麼電燈呢?」

    「迪倫.威爾遜,一個法國科學家。」

    格林伍德.麥克托米奈,迪倫.威爾遜。

    這兩個都是本土中徐雲沒聽過的人物啊

    眼見徐雲面露思色,威爾又補充了一句:

    「其實手電筒也好,電燈也罷,真正的功勞有大半其實是要歸功到牛頓爵爺頭上的。」

    徐雲眨了眨眼,連忙問道:

    「此話怎講?」

    威爾先是將帳篷的支腳撐起,拿著小錐子在地上敲了幾下地釘,方才解釋道:

    「在牛頓爵爺快三十歲的時候,他曾經遇到了幾個令他有些頭疼的問題,甚至一度可能導致他所建立的理論體系奔潰。」

    「所以他寫了一封信給他的好友『肥魚』也就是我問過你的風靈月影宗的人,希望能得到幫助。」

    「在那封回信里,肥魚不但解答了牛頓爵爺的疑惑,還指點出了某個思路那根支架遞一下給我。」

    接過徐雲的支架後,威爾又說到:

    「牛頓爵爺以此為憑,通過實驗得出一個特殊的光斑,如今稱之為『牛頓光斑』。」

    「受光斑影響,牛頓爵爺在光學實驗上投入了不少的精力,而光學實驗,對於光源自然是有要求的咯。」

    「後來牛頓爵爺提出了很多有關於光的理論,其中便有金屬發熱會出現光能的預言。」

    「再往後,接著法拉第先生發明的圓盤發電機,迪倫.威爾遜在31年前發明了電燈,格林伍德.麥克托米奈在17年前發明了手電筒。」

    聽完威爾這番話,徐雲整個人頓時呆立當場,心臟跳個不停。

    原來如此

    難怪他從來到這個世界開始,心中便有一股很詭異的違和感。

    例如威爾他們的服飾、馬車的裝飾以及鍋具、食物等等,都和他了解的1850年有些出入。

    同時,他還回想起了另一件事:

    在自己剛從『墳墓』里爬出來、接過威爾遞來的包裹時,他曾經用手指感觸過包里的黃金。

    而在觸碰到黃金的過程中,他還很自然的碰到了其他一些物件。

    其中有個物件質感很硬,如今想來,那不正是自己帶來的手電筒嗎?

    按照光環的屏蔽規則。

    凡是晚於副本年代出現的東西,都會被留在現實里,無法帶到副本里。

    換而言之。

    自己當時就應該意識到,這個時代是有手電筒的

    總而言之。

    如今聽威爾這麼一解釋,一切便都真相大白了。

    為什麼手電筒會存在,為什麼自己會有一股違和感,那是因為

    這個世界的時間線,並非1665副本後推演出的時間線。

    而是在1665副本的基礎上,還受到了自己此前回給小牛那封信影響的世界!

    想想看吧。

    按照正常歷史發展。

    要到1808年。

    馬呂斯才會發現光的偏振現象。

    接著在1818年,泊松亮斑才會正式被發現。

    泊松亮斑基本上可以算是經典物理在光學上的認知極限頂多後頭在加個法拉第和麥克斯韋的數學定義,然後就是80年後的光電效應了。

    如今小牛呢,足足將泊松亮斑的發現時間提前了整整140年。

    雖然中間間隔了托馬斯·楊的干涉實驗。

    但以小牛的智慧來說,多半有什麼其他思路可以彌補這一塊的認知空缺。

    而對光要有研究,自然需要光源。

    因此在長時間的研究里,小牛發現金屬受熱會發光,幾乎是板上釘釘的必然結果。

    誠然。

    小牛的研究重心並不在這一塊,只能算是某個旁門。

    但他留下的一些理論或者思路,卻可以讓後人很輕鬆的發明出手電筒無外乎誰是哪個幸運兒而已。

    換而言之。

    這是一個被撥亂過兩次世界發展速率的世界,一個科學史發生了巨大變動的副本。

    例如電燈的發明人既不是愛迪生也不是戴維,而是迪倫.威爾遜。

    手電筒的發明人也不再是康拉德·休伯特,而是變成了格林伍德.麥克托米奈。

    光一個電器就是如此。

    那麼理論界呢?

    世界格局呢?

    別看小牛隻是個物理學家,以小牛的智慧加上徐雲給出的提示,他的影響絕不可能僅限於物理學界。

    畢竟在微觀物理出現之前,宏觀物理和現實生活幾乎息息相關,密不可分。

    如今被扭轉了兩次未來的小牛,能給這個世界帶來什麼樣的變化?

    徐雲真無法判斷。

    與此同時。

    他忽然想到了另一件事:

    如果副本的背景發生了如此大的變動,那亞當·霍普金斯還會存在嗎?

    畢竟這位可是純理論的專家啊

    應該會吧?

    註:

    十五號爆更,所以這兩天少點,到時候大家也可以抽獎

    ------題外話------

    韋東奕親自闢謠了,可惜熱度完全比不上之前,自媒體已經吃的盆滿缽滿了,可笑的是那個帶起話題的營銷號還在假意道歉,說什麼自己找人打聽過,臉都不要了



第二百二十二章 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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