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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逃兵

第三百八十四章 秋意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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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逃兵:第三百八十四章 秋意濃

    一天後,胡義回到了酒站。

    ?p>昨天從砍九那裡得到了一個附加消息,狗漢奸李有才在縣城裡遇到麻煩了,據說挨了黑槍,有人想要他死,雖然現在沒死,但那是早晚的事。

    胡義想笑,這就是李有才追求的幸福人生罷?如果死是幸福的,那就是這樣。在胡義眼裡,死去也未必不是幸福,只是李有才肯定不這麼看,他絕對不會這麼看的,他現在大概在某個黑暗角落中恐懼,努力反思人生的真諦。所以胡義想笑,也不知道笑的是李有才倒霉還是笑的命運輪迴,亦或僅僅是笑李有才在他以為的幸福世界裡正在像一隻過街老鼠般灰溜溜。

    這個忙該不該幫?胡義並沒有想好,因為這不是簡單的恩怨,而是關於環境,關於規則的生存故事,這是個大麻煩。如果李有才還想多活幾天,他應該主動退出,扔掉副隊長的帽子,別再圍著前田大尉轉,他的命自然就不值錢了,誰還有功夫找他麻煩呢。

    砍九的提議非常有誘惑力,對於獨立團這是好事,對於九連和酒站這也是好事。不過胡義並不想擅自做主,他打算向上反映情況,獲得批准後執行。回到酒站後他先找到了孫翠,要求她列出一份適合出山的貨物清單,但是並沒有告訴她原因。如果將來真要和砍九通貨的話,孫翠這個狡猾吝嗇的女人是最適合的談判人選,砍九這個倒霉鬼將會頭疼的。

    小丫頭還沒回來,在去團部之前她就叨叨過,要跟周大醫生住幾晚,要好好吃幾天牛大叔做的飯。眼下的九連只有二十一人,現在是掃蕩後的平靜期,團里即便有突發任務也不會輕易派給九連;糧食也有了,巡邏警戒被民兵照應了一大半,九連現在幾乎是放假,每天在酒站東邊的沙灘上出一遍操,剩下的大部分時間都在跟秦指導員一起識字。雖然秦優識字不算太多,字也寫的難看,但胡義從不代勞,因為教人識字這種需要不厭其煩的事對胡義來說純粹是折磨,那太痛苦了。

    很多次秦優這個老師在黑板上寫下了錯別字,路過的胡義全當看不到,後來都是由『作風嚴謹』的李響在每次路過時飽受折磨後無奈指出;為此秦優背地找胡義,要求胡義對這種不負責的行為作出解釋。胡義故意擺出一副軍人氣質:你是指導員!你必須要有權威!錯的也是對的!就像我從來對他們這些貨『多動腳少動口』一樣!我認為維護你的權威更重要!錯字也是字!寫錯了字也是識字!老秦,狠一點吧!你行的!秦優啞然,教人寫錯字和權威有什麼關係?和狠一點有什麼關係?就算粉筆寫斷掉那不還是錯字嗎?

    聽聞連長從綠水鋪回來了,石成找到了胡義。

    「昨天你走後,蘇幹事來過了,說有急事要去縣城,我給他送出的山崖小道。」

    這個消息讓胡義深深皺了眉,蘇青親自去縣城?這肯定不是小事。她已經在縣城裡組建了新機構,為什麼她要親自去縣城?李有才!一定是她要找李有才,因為李有才跟縣裡的情報機構不沾邊,是蘇青一直想培養的單棋。只不過這種時候……

    「連長……連長,你怎麼了?」石成發現沉思中的胡義臉上逐漸布滿陰雲。

    胡義抬起頭,望向東南方向的天空,看了好一會兒,忽然收回目光朝不遠處喊:「徐小。」

    「有。」瘦弱小八路屁顛屁顛跑過來,在連長面前努力挺起他的單薄胸膛。

    「把槍卸了,換身衣服,準備跟我去縣城。」

    「是。」

    「哥,什麼事啊?」另一邊的馬良聽糊塗了。

    「沒什麼,只是想去看看。」胡義掉頭往他的住處走,同時開始摘下肩上的各種背帶,準備回去找衣服換。

    馬良兩步追上來:「我跟你去。我也有良民證。」

    胡義偏頭瞅了瞅,隨即點頭:「去找衣服換。」

    馬良跑了,石成又追了上來:「連長,我也去。如果進不去城,我可以等在城門外,萬一有啥事,能給你當接應。連長,算我一個唄。連,求你了……天天識字我真頂不住了,我不是個識字的料。」

    「……」

    「你同意了!我可當你同意了!」石成連忙掉頭跑,生怕聽到否定答案。

    劉堅強經過一扇窗口,發現屋裡的馬良正在換掉軍裝,改穿粗衣布褲,不由停住了腳,一把拉開窗:「你要幹什麼?」

    馬良停下動作轉回頭,故意朝窗外的面色不虞得意道:「當逃兵!」

    ……

    最近發生幾起人員失蹤事件,現在消息說梅縣居然送到了八路俘虜,蘇青直覺地感到這兩件事可能有關聯。梅縣的新情報機構剛剛起步,現在沒能力進行更深入的調查,她不得不嘗試聯絡李有才了。

    李有才並沒同意成為臥底,所以沒有聯絡線,要找他,只有胡義或者蘇青出面才行,如果派遣聯絡人員,估計李有才這個渾人不會買賬,蘇青跟團長和政委說明了事情的重要性,親自出馬,來到了縣城。

    李有才住進了春秀樓養傷不敢出來,這件事『有心人』知道,但蘇青是不知道的。出於低調考慮,她不想在憲兵隊或者偵緝隊大門外等;雖然自己算不上最漂亮的女人,儘管著裝打扮刻意收斂,仍然掩飾不住那份特殊氣質,所以蘇青也不想在賭館外守株待兔,以免意外麻煩。她最後決定去李有才的家門外,她覺得不管怎樣李有才總要回家。

    黃昏時分,她進了城。

    走在華燈初上的街,行人不關心地從她身邊錯過。她很喜歡身上的灰色旗袍,灰得素雅,嵌了白邊,袖不及腕。晚風很涼,不時竄進開叉不高的下擺,讓她不時地裹緊白色的方形披肩,匆匆地走,無視那些隨風飄過街面的骯髒紙屑。

    其實是想以命令的名義叫那個混蛋一起來,當然,理由是保護安全。有他在的時候真的覺得安全,哪怕槍林彈雨也是,那混蛋像是個屹立不倒的山。可惜他不在,原本可以等他從綠水鋪回來,但是她心中的另一個聲音?訴自己不能犯賤,會被別人,或者他,甚至是自己,看出那份刻意,她害怕這種刻意感。

    胡亂想著,不知不覺,一條小巷出現在面前,天色還沒黑透,前方已經隱約。那裡其中一個院子就是李有才的家,曾經和那個受傷的混蛋一起住過那麼多天的地方,現在她居然有點莫名其妙地喜歡這地方。

    大門是鎖著的,李有才不在,這是意料之中的結果,蘇青打算在這裡等待到深夜,然後明天一大早再來。


    鬆開了門上的鎖,她轉過身,蛾眉微蹙,一個人影正在走進小巷。

    雖然光線不好,但她知道那不是李有才;雖然那人影的步伐不緊不慢,但她能感覺到壓力在增加,這步伐不是友善的,迫使她先努力表現出平靜。

    黑鞋黑衣黑禮帽,斜挎著駁殼槍套,偵緝隊打扮,看不清臉,到了她面前站定,迫使她膽怯地向後退縮,靠在大門上,驚慌得說不出話。

    「為什麼到這來?」黑衣人的語氣毫無感情色彩。

    「……」她滿眼驚恐不敢說話。

    「現在你得跟我走一趟。」

    「我要喊人了!」

    黑衣人嘲諷地一笑:「老子就是抓人的,你打算喊誰?」

    「我是李副隊長的女人!你敢!」她不得不搬出身份。

    啪——黑衣人狠狠地扇出了一巴掌,打得她當場摔倒在大門邊,眩暈得說不出話來。

    「既然這樣,那就看看他敢不敢為你這婊子從窯子裡爬出來!信不信我現在就讓你這賤貨死在這門邊!」

    ……

    兩個小時後。

    金春秀進了門,隨手將一個信封扔在桌面上,『李有才親啟』五個字寫的格外大:「不知道誰扔大門口的,居然是你小子的大名。」

    坐在桌邊的李有才拿起信封拆開,信紙一張話只一句:你的女人在我手裡,不想她死就滾出來。

    乍一看有點懵,金春秀湊過來看,忍不住笑了:「這會是哪個?哎?你說話啊?會不會是你那個什麼琴姐?咯咯咯……」

    李有才端著信紙呆呆眨了半天眼,表情終於開始慢慢嚴肅,下意識道:「壞了!」

    金春秀這才注意到李有才的表情越來越差,從沒見過這小子如此嚴肅認真過,詫異道:「原來你真有心上人?」

    李有才鬆開了手,信紙頹然飄落桌面:「我高估了自己了……不對,是我低估了他們了……我以為不至於這樣的。為什麼總有人作死能作出花兒來呢?一群自以為是的白痴!」

    「我怎麼看著作死的是你自己呢?」

    李有才判斷蘇青進城後肯定到家門口等,但她最多會等三天,然後會調用資源查找自己的下落,最終會來到春秀樓。只是沒想到他們這麼明目張胆,幾天都等不及?這下作辦法都擺出來了?嚴重低估了他們的無恥下限!這女人應該就是蘇青。

    事情的真相沒法對金春秀說,李有才嘆了口氣:「金媽,事大了,不會是死一個兩個那麼簡單了。」

    「哎呦哎呦哎呦……嘖嘖嘖……這把你能的!你這螞蚱就算蹦上了天也是個小螞蚱,做夢鬧天宮吧!」

    「我可以告訴你,她不是我的女人,但是她動不得!誰動誰死!原本我是要拿她當救兵的,沒想到他們倒把她給抓了!」

    狗漢奸那異常嚴肅的表情讓金春秀不得不跟著認真了起來:「誰這麼厲害?」

    「她男人厲害!」

    「那是什麼人?」

    「他是……見不得光的。」

    「城裡玩黑的不就屬你那個錢隊副最大了麼?我可沒聽說這條道上還有什麼能人。再說如果這是真的,那不更好麼,你看戲不就贏定了?」

    「呼——沒你想的那麼簡單,如果這女人真出了事,連我都好過不了。算了……算了……你別多問了,知道多了對你沒好處!現在我得出去,把槍幫我拿過來。」

    「可現在外邊這黑燈瞎火的,你就不怕……」

    「怕!但是我更怕那個煞星!如果今天我不出這個門,可能也會死的!」

    看著有傷在身的李有才消失在街邊的夜色,春秀樓門口的金春秀百思不得其解,他口中那個煞星到底是誰?這故事不像真的!

    一陣夜風呼嘯而過,寒意濃濃,秋深了,夜也深了……



第三百八十四章 秋意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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