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鈺是零零後,死於三十歲。
沒來得及談戀愛、結婚和生孩子,靠自己一番打拼,終於殺出自己事業,未來藍圖來不及拓展,就被診斷患有絕症。
本就是孤兒,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把攢下的家產全數捐了,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大概是得上天垂憐,再有那番億萬資產的好人好事,給了她穿的機會。
現在,她有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
好消息是:她年輕十幾歲,剛滿十八。
壞消息是:已婚帶娃。
準確來說,丈夫剛去世不到一個月,兩個娃也不是原主親生的。
這事兒還得從原主親生父母說起。
原主從小爹不疼娘不愛,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吃得比豬差,幹得比牛多。
剛滿十六歲,就被賣給一個媳婦兒難產去世的鰥夫。
鰥夫有二子,大的當時三歲,小的尚在襁褓,原主嫁過去是照顧小兒子的。
原主第一任丈夫對前妻有濃烈的感情,在觀察原主心底善良,甚至有些怯懦後,將之留下了。
他一開始拿原主當妹妹看的。
成婚兩年,亡夫沒碰過她,但家務會分擔,也會幫著照看孩子。就是娘家人來打秋風,為難原主,亡夫也會教她提膽反抗,手把手教她識字,幫她走關係,拿到小學文憑。
亡夫的大兒子大偉也從一開始的抗議,到慢慢接受原主。
原主和亡夫有了感情。
亡夫承諾待她滿十八,補她一場真正的婚禮。
可。
未等到那一日,荒年來臨。他們村還好,依山傍水,第一年沒餓死過人,挨到第二年已經挖蚯蚓磨成粉充飢了。
家中糧食告急,亡夫只好和大隊社員們跟著資歷老道的獵戶去打獵,只要觀察到大型獵物的腳印和糞便,社員們都會避開。
亡夫為救人而死。
留下兩個兒子和原主。
雖說大隊給原主申請下來撫恤金,但被早早分家的大伯哥搶了去。
原主當即想反抗,可餓了這麼久,再加上對方是個壯勞力,又要顧及兩個孩子受傷,頭磕到箱子,一時間昏迷了過去。
醒來,家中更空曠了。
原主去大隊上鬧,去公社鬧,鬧是鬧起來了,身體也被掏空了,當天回到家就再度餓暈了過去。
沒來得及等來公道,當夜大火蔓延,濃煙席捲,原主死在了這場火災中,喬鈺穿了過來。
穿過來時情況緊急,喉嚨被嗆得連呼救聲都發不出,後來是被一抹看似精壯的身體背出去的。
那人看上去臂力十足,單手托著她臀部,另一隻胳膊還掛著兩歲小兒子小勇。
至於大偉?是他沒睡死,知道自己抱不起弟弟,更拖不動後娘,第一時間衝出院子,去大隊喊,才將事情給鬧大,搬來救兵的。
人醒來便在大隊長家了。
寡婦和男的有了肌膚之親,這事兒在大隊鬧得很大。
想也知道是她那妯娌傳出來的。目的?只要她改嫁,妯娌就能「正大光明」霸占亡夫那筆補助金。
救她的男人叫周澤安,是名軍人,具體什麼軍銜,她還真不知道。
對方是出於責任、出於輿論?亦或是其他因素?來與她商量結婚一事。
從對方口中得出信息:他自己那邊也有三個烈士後代要養。
「我不會有自己的孩子,所以請你務必照顧好那三個孩子,這是我唯一的要求。」
她當時有些納悶,為何不會有自己的孩子?難不成他身患隱疾?
加上她這邊兩個拖油瓶,他就有五個孩子要養。為以防萬一他聖父心泛濫,她詢問:「那你還會繼續收養其他戰友的孩子嗎?」
「不會。」
「為什麼?」
「工資和津貼最多養活五個孩子。」
「」這人長得英氣逼人,一副不安於室的模樣,沒想到話說得還挺實誠。
這個時代的男人多數大男子主義,里子面子都不能丟,尤其是在女人面前,常常一副裝腔作勢的模樣。
簡稱:裝逼。
像周澤安這樣的,實屬難得,稱得上「清新脫俗」了。
她什麼依仗都沒有。
亡夫的撫恤金還沒要回來,房子燒毀了,肇事者還沒找到,她靠什麼養活兩個孩子?
是的。
原主愛亡夫。
是亡夫引領原主找回女人的自信,也是亡夫帶原主走出沼澤,與原主一同進步的。所以即便亡夫出事,原主也咬牙,勢必將兩個孩子養大。
不管付出多大代價。
原主臨死前唯一執著的,便是大偉小勇兩個孩子。
她既然繼承了人家身體,自然要滿足人家願望。
人活得自私是快活,可也要守住基本的底線。如果連她都放棄這倆孩子,那不是眼睜睜看著他們送死嗎?
再說,眼前這男人長得不差,大概、或許能成為她的仰仗?即便不能,她也能借他的名頭狐假虎威,把亡夫那筆撫恤金要回來。
怎麼樣,都比單打獨鬥強。
於是,她和周澤安一拍即合。
周澤安固然長得不錯,五官立挺,眼眸深邃,身板筆直,氣質脫俗,就連軍綠褲褲縫也一條線垂直至解放鞋一側,顯得一絲不苟。
與他幾句話交流中看出,他這個人——責任大過一切。
有責任心的男人,最能給女人安全感,她也不例外。
她是現實主義者,知道感情那玩意兒靠不住,唯有守得住底線,責任心重的男人,才能長久維持婚姻。更何況往後是動盪的年代,軍婚最為牢靠。
如果對方後面找到真愛,到時她也實現獨立,她帶著倆孩子能抽身,權當這男人是跳板了。
千算萬算,沒算到答應結婚第二天,空間也穿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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