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廣告1 葉寒霜目光一沉,心裡有些波瀾。隨夢小說網 www.suimeng.co
如果這小子是個什麼傳銷組織的頭頭,那今天就不相親了……直接拿下!
不過,林晨自信一笑。
「一點也不誇張。
我是個孤兒,從小被我師傅收養。
我三歲就開始學藝,一直學了二十多年,這種底蘊,一般人的確沒有。
我這一門,講究普惠天下,所以很多門徒自願尊崇我。
只是呢,我剛回國,暫時還沒想好做什麼。」
葉寒霜有些狐疑地看了他一眼,點了點頭:
「行吧,反正真金不怕火煉,以後我們相處久了,自然就知道了。
我還是相信我的第一感覺。
既然這麼投緣,彼此也很真誠,不如……」
林晨以為這美女想跟自己耍朋友了,便笑道:
「不如就立刻交往吧!」
葉寒霜搖了搖頭,笑道:
「還是那句話,既然已經走到相親這步了,那些繁文縟節都不適合我們了。
我的意思是……先結婚,再戀愛。」
林晨瞪大了雙眼:
「先結婚?再戀愛?你確定?」
葉寒霜淡然一笑,傾國傾城。
「當然確定了。
其實,我不是笨女人。
我知道你這麼火急火燎的相親,還親自上陣,肯定是需要那張結婚證。
而我呢,與你差不多。
既然我們都需要這張結婚證,彼此又看得順眼,不如就先閃婚吧!
往後,我們要是相處融洽了,那就是共度餘生的夥伴了。
當然,我們可以約定一個期限。
期限內,你我如果出現問題,是可以離婚的。
這個期限……我希望不少於三個月。你覺得呢?」
看著眼前這個大美女,林晨的確找不到任何藉口來拒絕這場閃婚。
人家姑娘都這麼直接了,他再扭捏,就太不男人了。
於是,兩人結伴而行,直接帶齊了所有證件,前往了天海市的民政局!
一個多小時後。
林晨看著手中的結婚證,百感交集。
而葉寒霜看上去也是很高興的……
這時。
林晨從驚訝中回過神來。
不對勁……
這美女主動閃婚,太過主動,必然有問題!
天上不會白白掉下餡餅的……
如果這美女是個高段位的婚托呢?
自己身份特殊,家財萬貫,可別輕易中了美人計啊!
還是先與這美女保持距離吧。
於是,林晨咧嘴一笑,說道:
「寒霜,我覺得吧……我們還是太快了!
我的心理還沒有承受這張結婚證。
不如我們先冷靜一下,明天再見。」
說完
,林晨像陣風似的溜掉了!
此時的他,有些驚慌。
望著林晨離開的方向,葉寒霜的嘴角浮現出了一抹弧度。
我連自己的家都不要了,也要和你閃婚……
你怎麼能將我甩掉呢,老公?
於是,她淡然一笑,朝著林晨急追而去!
傍晚時分。
有些忐忑的林晨回到了自己臨時居住的出租屋。
這是一棟位於「髮廊區」背後的老舊居民樓。
為了躲避師傅的追蹤,以及避開那些熱情的相親對象,林晨便將自己的窩安在了這裡。
大隱隱於市。
他自信認為……師傅再聰明,也不會料到自己住在這樣的地方。
此刻的他,還對那閃婚老婆心有餘悸。
打開房門,腳還沒跨進門檻時,一個熟悉的聲音在他身後響了起來。
「老公,你就住在這裡啊?」
林晨雙眼一瞪,驀然回頭。
便看到葉寒霜笑臉盈盈地看著自己!
她的笑容很真誠,不含任何雜質,但卻讓林晨如驚弓之鳥,嚇了一大跳!
「你你你……」
葉寒霜也不客氣,直接繞過他,走進了出租屋。
「嗯,環境不錯。兩室一廳,我們兩個人住,正合適。
老公,你比我想像得好多了。
其他男人,大多不愛
收拾,你這裡卻還收拾得很好。不錯不錯。」
葉寒霜背著雙手,像是逛公園一樣,打量著這齣租屋。
林晨則愣在門口,目瞪口呆!
良久。
他回過神來,看向葉寒霜的眼裡,更加警惕!
自己是什麼人?
如果自己有名片,恐怕自己的身份都要念五分鐘!
可是,這個看上去很普通的漂亮女人,卻能暗中跟蹤自己到達這裡?
並且,還沒被自己發現?!
這才是最關鍵的!
一瞬之間,林晨完全恢復了冷靜。
「老婆,你怎麼找到這裡來了,不是說明天才見面嘛。」
葉寒霜轉過身來,不禁笑道:
「我想通了……既然都結婚了,那自然是要住在一起的。
你剛才走得急,可把我追得累了呢。」
說完,葉寒霜徑直坐在了那張簡易的布藝沙發上,將運動鞋脫了下來,慵懶地躺在了沙發上。
她額頭上的香汗,順著臉頰,滑到肩部以下,順滑的長髮隨意地披在肩上。
那模樣……真的很美!
短暫失神後,林晨不禁問道:
「寒霜,你確定要和我住在一起?
我們才認識噢?」
葉寒霜懶洋洋回道:
「這有什麼嘛,我們都領證了。
我們的關係,是受到法律
保護的!
所以,我們住在一起,是理所當然的。
不過呢,就像你說的一樣,我們剛認識,如果這麼快就同居了,也不太好。
正因如此,我們還是約法三章吧?」
林晨有些失神。
這個女人的確與他見過的所有女人都太不一樣了!
知性、美麗、聰明、膽識過人。
最重要的是,她並不怕自己。
呵,有意思。
既然你想玩,我就陪你玩。
堂堂神王殿之主,還會怕了你這小姑娘不成?
「寒霜,你說說看,我們怎麼約法三章?」
葉寒霜坐正了身子,淡然笑道:
「其一,看得出來,你手頭有點緊。
這樣吧,家裡以後的開支,就由我出了。
另外,我每個月再給你兩萬的生活費。
其二,我們約定了三個月的試婚期。
三個月後,如果我們選擇不離婚,那我就去買套房,寫你的名字,然後長相廝守。
其三,我們雖然領證了,但剛剛認識。
彼此之間呢,還不熟悉。
如果這段期限,你還有沒有處理好的男女關係,都可以去解決。
或者你遇到更好的女孩,你也可以與她交往,但在三個月內,不能離婚。
好了,我的要求,就這些。
老公,你覺得怎樣?」測試廣告2